(更新版,2023年3月)
一、什么是认证、公证,它们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
换言之,在澳大利亚,认证是中国驻澳使领馆对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办事处认证过的文书进行证明。公证是中国驻澳使领馆对在澳中国公民的文书进行直接证明。
通常,在澳中国公民可以向驻澳使领馆申请公证,也可以通过认证的方式办理文书。澳大利亚公民(含澳籍华人)在华使用的文书,只能通过认证程序办理。
经公证或认证程序办理的文书,效力相同,均可在中国境内使用。
如需获取更多有关认证、公证信息,欢迎点击下方链接查看:http://au.china-embassy.org/chn/lsfw/fzrz/cjwd/
二、办理认证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需通过维多利亚州或塔斯马尼亚的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办理,由国际公证律师出具相关公证书。
注:部分政府或学校签发的原件(例如出生证、死亡证明、学历证书等),可直接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驻当地州办事处进行认证,之后可送交我馆进行第二步认证;如需翻译件或者复印件认证,需通过当地国际公证律师申请)。
第二步: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驻各州、领地办事处办理认证(请注意认证业务请选择Authentication,而非Apostille);各办事处信息请见以下链接:
https://www.smartraveller.gov.au/consular-services/notarial-services/documents-in-australia
第三步:申请人(须在完成第二步前提下)向领事馆提交办理认证申请。
请注意,申请人需按照原文书出具地(公证地),而非认证文书的澳外交贸易部驻各州办事处所在地(认证地),向相应的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申请办理认证。例如,由昆士兰州公证律师出具的公证书,如在澳外交贸易部驻维多利亚分部认证后,应送往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进行认证,而非驻墨尔本总领馆。
三、领事认证业务申请渠道:
申请人为中国公民
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向墨尔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或驻墨尔本总领馆递交认证申请。
选择通过墨尔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认证,请在完成认证的前两个步后,根据墨尔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相关办理申请,相关链接如下:https://www.visaforchina.cn/MEL2_ZH/generalinformation/renzhengzhishi/index.shtml
选择在驻墨尔本总领馆办理,可在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之间直接到馆办理,无需预约。
驻墨尔本总领馆地址:534 Toorak Road, Toorak,VIC 3142
材料清单:
(一)《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申请人须亲笔在表格中两处需申请人签名处书写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或扫描复印件。出生证认证申请人可以家长名义申请,并由家长签名,建议由持中国护照父母一方填写)。死亡证明需填写死亡证明认证表。
表格下载:1、普通认证申请表 2、死亡证明认证申请表
(二)如办理关于个人的文件认证,需附上护照资料页(带照片页)的复印件;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者需提交代办人护照或驾照复印件和当事人护照复印件。涉重大事项还应提交当事人委托书;如代办公司文件,应同时提供有关公司注册证明及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代办者需持有该公司授权的公函并提供代办者带照片的证件。(出生证认证需提供家长和儿童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三)经澳外交贸易部驻各州分部认证过的文书原件(Authentication,而非Apostille)
(四)上述文书复印件1份。
塔斯马尼亚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准备
★ 信用卡付款表
★回邮服务申请表
★ 填妥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已付邮费且可追踪查询,建议使用防水塑料邮袋)回邮信封。我馆暂不提供对寄出邮件的追踪查询服务,敬请谅解。
四、到馆办理认证收费标准:
认证通常需要4个工作日办理。收费标准如下:
类 别 | 收费标准 |
商业类、财产类认证 | 20澳元/份 |
声明书、民事类认证 | 10澳元/份 |
注:如需加急、特急服务,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加急服务,收取30澳元/份(3个工作日办理)
特急服务,收取50澳元/份(2个工作日办理)
申请人为外国公民或外国企业
均须通过墨尔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认证业务,相关办理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s://www.visaforchina.cn/MEL2_EN/generalinformation/Authenticationknowledge/index.shtml
五、办理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出生证明的认证,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应如何签字?
答: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时可由父母代为签字,签字形式为:未成年人姓名(***代签)。 ***为父/母的姓名。例如:张三为儿子张小小申请出生证明认证,其签字应为:张小小(张三代签)。出生证明认证可由父/母作为申请人申请(建议持中国护照的一方为申请人,中国公民申请费用更低)。
(二)死亡证明认证应填写死亡认证申请表?
答:死亡证明认证代办人需为死者直系亲属,同时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委托书,在纸上写清楚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号,委托事项,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在委托书空白处复印证件)。
(三)如需要认证的文书内容涉及多人,是否需要所有人都填写申请表?
答:只需文书内容中提及的一人填写申请表即可(建议持中国护照一方填写,中国公民申请费用更低)
(四)我有好几份不同内容的文件需认证,需要填几份申请表?
答:只需填写一份表格,在办理份数处填写正确的文件份数即可。
(五)我本人不在澳大利亚,需要办理澳洲文件认证,应如何办理?
答:您可委托在澳洲居住的代办人,在相应的领区进行办理。请注意,申请表需要您本人的原始亲笔签字,而非电子签字或复印扫描件。
六、注意事项
(一)婚姻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自签发日起6个月有效,当事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妥澳外交贸易部(含其驻各地办事处)的认证和中国驻澳使领馆的认证。
(二)申办外籍儿童送往中国寄养,请提交经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认证过的《寄养儿童委托书》以及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护照、父母护照及澳签证复印件。
(三)请及时领取认证书。逾期未被领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将影响申请人今后办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送往中国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各类文书如已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驻各州、领地办事处办理了Apostille(附加证明书),无需在中国驻澳使领馆再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