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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我馆将不再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2006/08/16

  根据国际公约及国内法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馆将不再办理中国护照的延期手续。所有即将到期的中国护照均需办理换发新护照。此前,我馆仍将继续为即将到期的97版中国护照(持照人照片直接扫描打印到护照上的版本)按现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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